97.6.5上午9時的調解申請時刻到了!為了這一天的調解我們請營造的王顧問、多年好友中興法律系畢業的李經理一同到會,9點多一開始時調解委員就聲明對方是不會獅子大開口很明理的人,因為上一次對方與鄰房的糾紛調解都很理性解決問題,調解委員還說了一堆讚許對方人品的話。關於我們提出其延伸牆外採光罩的水會滴落在我的土地上,調解委員認為那沒什麼大不了的,圍牆開門到我的土地自由出入是以前建築一般的做法,也是為了逃生到防火巷用的,對方的1.5米防火巷已經蓋採光罩密封了,看樣子我們的土地要留一條1.5米的防火巷出來,簡直是令人啼笑皆非!
在進行調解一開始對方釋出願意拆牆還地,但須在我們賠償損失之後,當中我們提出其估價的材質與工法,整個圍牆與原先材質差異甚大,原有的磚牆要改成RC鋼筋水泥牆,費用顯然太高了,誰知那位小姐發瘋似的當場把估價單撕成2半,態度實在蠻橫無理,歇斯底理不想再談要等到工務局派人現場勘驗後再說,調解委員要他們去申請台北市土木技師鑑定報告再議吧!
我很納悶依民法773條中『土地所有權,除法令有限制外,於其行使有利益之範圍內,及於土地上下。』,換言之在土地界線上之空中所有權皆不可踰越,彩光罩、陽台、冷氣等都不能在空中踰越。777條『土地所有人,不得設置屋簷或其他工作物,使雨水直注於相鄰之不動產。』,依此採光罩的雨水需管路收集後排放,不能認其自由「揮灑」!這位調解委員我們高估他的調解能力,原來都不懂得雙方之權利與義務在哪裡?
整整一小時中我只看到那女人的表演,凶狠潑辣忽然間胸前雙峯波濤不斷,我才恍然這女人怎麼穿著那樣低胸的上衣呀!難怪坐在旁邊的調解委員會恍神脫了線啊!
會後李經理認為對方應該不會自找麻煩拖延下去,李經理有可能會勸說和解的,他願意利用空中對話來進行協調,要我們不要再主動找他們談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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